第七百三十九章 我想它了-《超级佣兵在都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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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晓天在血玫瑰楚凤的翘tun上狠狠的拍了一下:“油嘴滑舌!该打!”
“油嘴滑舌?你又没有品尝过,怎么知道我油嘴滑舌呢?”
血玫瑰楚凤伸出红艳艳的舌头在自己的嘴唇上轻轻的舔了一下。
“妖精!”林晓天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弧度,狠狠的吻向楚凤娇艳欲滴的嘴唇。
小别胜新婚。
血玫瑰楚凤就像是被点燃了yu火一样,搂住林晓天的脖颈拼命的索吻。
两人嘴唇之间发出吱吱的声响。
正在热吻中的两人都没有发现,在女生宿舍三楼窗口一个娇俏的身影正失神的望着激吻中的两人。
是吴馨雅。
虽然林晓天早就说过他有几个女朋友,但是吴馨雅却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。
而且见到林晓天女朋友的地方竟然还是在塞北大学。
当看到那个红衣服的女人将手伸向林晓天tun部的时候,吴馨雅终于忍不住羞涩和醋意,娇羞的啐了一口,抱着怀中的书籍跑向自己宿舍。
回到宿舍,扑倒床上,吴馨雅愤懑的低吼了一声。
将被子紧紧的抱在怀中,本应该非常生气的吴馨雅脑海中却满是红衣女人的身影。
脑海中回想起红衣女人和林晓天的热吻,吴馨雅就感觉脸蛋一阵发烫,身子都开始酸麻起来。
“坏女人!真是个坏女人!怎么能在宿舍门口吻天哥哥呢……”
嘴里不满的嘟囔着,吴馨雅却情不自禁的舔了舔自己的嘴唇。
蜷缩着身子,抱紧被子,吴馨雅红着小脸,低声呢喃道:“亲吻……真的那么舒服吗?天哥哥好像很开心的样子……”
说到这里,吴馨雅情不自禁的嘟起小嘴,做出了一个亲吻的动作。
刚刚嘟起嘴唇,小妮子就羞得将脑袋埋进了被子里。
“馨雅不是坏女人,不能学她那样!”
暗暗的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,吴馨雅的脑海中不由自住的再次浮现出血玫瑰楚凤的影子。
松开被子,偷偷的望了一眼自己的胸脯,吴馨雅弱弱的呢喃道:“她那里怎么能长那么大呢……太夸张了,走路不会摔倒吗?”
想到自己平时走路那种沉甸甸的感觉,吴馨雅就有些替红衣女人担忧了。
不过,想到红衣女人那混血儿的样貌,吴馨雅就又有些自卑起来。
她忽然觉得自己和红衣女人简直天差地别。
容貌没有红衣女人美,胸脯没有红衣女人大,个子没有红衣女人高,气质也没有红衣女人那么有女人味。
“呜……天哥哥不会不喜欢我吧……”吴馨雅将脑袋埋进被子里,小心思里满是担忧。
想到自己要翘起脚后跟才能吻到林晓天,而那个红衣女人却毫不费力,吴馨雅的信心就又少了很多。
其实她不明白,女孩和女人的美是不一样的,她与血玫瑰各有各的美。
“不行!我要变成天哥哥喜欢的女人!”
吴馨雅猛地将被子掀开,拎着钱包冲出宿舍。
正往宿舍里面走的思文被撞得一个踉跄,没好气的说道:“馨雅!你这死丫头!这是急着去干什么啊?”
“去买木瓜!”吴馨雅高声喊着。
“买木瓜?”思文先是一愣,随后狐疑的看了看自己的胸脯,又回想了一下吴馨雅的胸脯,没好气的娇嗔道:“你这死丫头,都那么丰满了还吃木瓜!还让不让我们这些B-CUP、C-CUP活了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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