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衙门里的人说,孩子的死是意外,他们便买了一口小棺材,把孩子埋了。 叶姑娘却说孩子的死并非意外,那肯定是被人杀了的。 “是你们隔壁余家的孩子,那个叫红梅的小姑娘。”叶仙芽倒也没隐瞒,她既然发现了这件事,那肯定会让人去衙门里报官的。 “红……红梅!”冯春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。 红梅比他家女儿霜花年长两岁。 从几年前余家搬来后,两个孩子便在一块玩耍。 霜花死的时候只有七岁,红梅那年也只有九岁。 一个九岁大的小姑娘,居然杀人! 想到自家女儿被人从水塘里捞出来时那凄惨的模样,冯春明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替她报仇。 “那年霜花的生辰,你和三娘拿出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银子,在京城的铺子里给霜花买了一支小银簪子,簪子上头还镶嵌了一颗珍珠,那是霜花唯一的头饰,是她从小到大收到的最贵重的生辰礼。” 对于大户人家来说,那样的簪子,打赏给下人都嫌寒酸。 可对于冯春明他们这些卖苦力讨生活,租住在京郊农家的人来说,一根普通的银簪子,已经十分贵重,值得珍藏了。 “红梅很喜欢霜花那根珍珠银簪子,两个小姑娘一起玩耍时,她借过去佩戴了好几回,戴着戴着就不想还了,那日……两个姑娘出去玩耍,在水塘边起了争执,抢夺珍珠银簪子,红梅一怒之下把霜花推了下去,她当时也被吓坏了,本想大声呼救,可捏着手里的簪子,心生贪婪的她捂住了嘴,跑了……” 冯春明听了后,忍不住伸手狠狠打在了自己脸上。 原来,女儿竟是为了那根珍珠银簪子丢了性命。 早知如此,他当初就不该买那根银簪子给女儿。 像他们这种贫苦人家的孩子,能用几根头绳已经不错了,为何要买那显眼的银簪子,惹人嫉妒呢? 冯春明心里别提多后悔了! 第(2/3)页